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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2022年选聘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日期:2021-10-15 15:54 浏览:4108

      为大力引进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专业人才,加强年轻干部人才源头储备,改善干部人才队伍来源结构,江苏省扬州市面向国内高校选聘215名应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和名额

选聘对象: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扬州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2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其中,扬州市本级、邗江区、广陵区岗位面向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扬州大学选聘;其他岗位面向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扬州大学选聘。

选聘名额:215名。包括扬州市本级岗位32名;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岗位合计183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至2021年12月10日);(2)在选聘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干部、优秀党(团)员等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的(截至2021年秋季学期);(3)在选聘高校就读期间,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半年以上的,含班级(党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职务(截至2021年秋季学期)。

3.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应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

5.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程序

主要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素质测试、适岗能力评价、综合考察、确定拟选聘人选、体检和复核、公示聘用等。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http://hrss.yangzhou.gov.cn/yzrsks/)进行网上报名,在线填报2022年扬州市选聘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并及时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到各岗位的报名电子邮箱(邮件名:姓名+院校+专业)。报名时报名人员根据报名条件填报一个具体岗位,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9:00—12月10日16:00。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2)大学以来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3)必修课成绩单及排名;(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5)院(系)级及以上奖励的证明;(6)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7)学术成果、资格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初审。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聘名额的比例小于2∶1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选聘名额。

3.素质测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选参加素质测试。素质测试以笔试形式在参加人数较多的几大城市同时进行,时间初定于2022年1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素质测试阅卷结束后,确定各选聘岗位的合格分数线。素质测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4.适岗能力评价。根据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信息,对素质测试成绩合格的人选进行适岗能力评价。

5.综合考察。根据素质测试成绩及适岗能力评价结果,按照选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人选。综合考察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确定拟选聘人选。根据适岗能力评价结果和综合考察成绩进行综合计分,各选聘岗位按照综合计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选聘人选。综合计分相同的,按综合考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7.体检和复核。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拟选聘人选体检,并对体检合格人选的任职、奖励、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函调、复核。

8.公示聘用。对通过体检和复核的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因放弃、体检不合格、公示有反映影响聘用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综合计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参加江苏省2022年名校优生选调、应届毕业生选调扬州职位的毕业生,在选聘高校范围内并同时报名参加扬州市优秀青年人才选聘的,如进入江苏省选调考察程序且合格,可直接确定为拟选聘人选。

四、培养管理

1.选聘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生态科技新城卫生系统10人纳入差额拨款事业编制),由扬州市、县两级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个人特长特点,分配到具体事业单位,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

2.选聘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岗位聘用手续。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分别执行七级岗位工资标准、八级岗位工资标准、九级岗位工资标准。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3.选聘人员参加工作3年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分别享受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500元的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可享受“绿扬金凤计划”6万元人才项目资助。

4.选聘人员在扬州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开设绿色通道,享受优先放款。入选“绿扬金凤计划”的博士研究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放宽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3倍。

5.优秀青年人才工作纳入全市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优先将优秀青年人才纳入市、县优秀年轻干部库,加强培养管理。根据优秀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符合《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定期择优调任一批优秀青年人才到机关工作。

五、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监督。

信息发布网址:http://dj.yangzhou.gov.cn/(扬州市委组织部网站)、http://hrss.yangzhou.gov.cn/yzrsks/(扬州人事考试网站)。监督电话:0514—12380(扬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各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及报名邮箱见附件1。

本公告由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22年江苏省扬州市选聘

优秀青年人才岗位分布表

 

选聘高校名单

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

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交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河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广西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西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石河子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

三、扬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