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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残疾人联合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日期:2023-12-11 10:31 浏览:2032

   因工作需要,高邮市残疾人联合会下属单位康复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性纪律性;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高邮市户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1日至2005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

(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录用: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报考岗位要求

见附件1《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高邮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高邮市平安路369号)

联系人:汪主任联系电话:1395277239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者需提交以下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①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附件2《报名登记表》;③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并下载)。

本次面试开考比例(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计划的比例)为3:1。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3.资格审查

报名者年龄、学历等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高邮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报名期间,高邮市残疾人联合会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职位所需条件,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

(二)考试

统一组织考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残疾人联合会和市人社局共同协商决定是否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岗位。

考试主要包括面试和器乐表演考核。

1.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2.器乐表演考核

器乐表演考核采用现场演奏的方式进行,由选手自选曲目,专业评委采用百分制打分。(除钢琴外,其它乐器由选手自备)

最终考试成绩以面试成绩占60%、器乐表演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市残联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高邮市残疾人联合会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参加考试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gaoyou.yangzhou.gov.cn)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高邮市残疾人联合会办理聘用手续,报高邮市人社局备案。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试聘期,聘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4-80956105。

报考者应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接收通知。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联系或不按要求回复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本公告由高邮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4-84682309。

 

 附件1.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doc

 附件2.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